1. 以手機號碼投票, 投票者每人每日1組手機號碼為1票。
2. 活動結束後, 票選前五名的區公所燈組, 將從投此名單中各抽出6位民眾, 獲得臺中市十大伴手禮(總計30份好禮)。
3. 活動將於2025.3.17(一)公布評比結果, 2025.3.20(四)公布伴手禮得獎名單。
活動注意事項
1. 參加者必須依照下方的指示, 完成指定動作並填寫基本資料者, 方有抽獎資格。
2. 本活動抽獎規則已詳細載明於活動網頁中,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 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 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並依法處理。
3.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並非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個資或智慧財產權, 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或第三方提出任何法律或侵權訴訟, 得由參加者本人全權負責, 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該資格並將相關資料自網路活動中移除。
4. 得獎者須知:
(1) 得獎者以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粉絲專頁、此網站公告為主,並以電話通知,收到通知者請於7日內,回覆贈品寄送之聯絡資訊至主辦方廠商信箱:
[email protected],逾時得取消資格。
(2) 活動得獎者如沒有收到電話通知,請於開獎日後 7日內寄信至主辦方廠商信箱:
[email protected],並提供中獎姓名、電話等,以供主辦單位查驗得獎資格;以上以寄送信件為憑,逾時得取消資格。
其他注意事項
1. 主辦單位擁有保留獎品、活動時程的修改權利, 以及中獎資格審核之最終權利。
2. 獎品以實物為準, 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 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 不另行告知。
3. 本活動若因故無法進行時, 主辦單位將於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粉絲專頁、此網站公告,並有權決定修改、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4. 為求活動之公平及公正, 參加者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 一經主辦單位察覺得立即取消參加與得獎資格, 並得追回獎品及活動執行單位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力。
5. 本活動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 而使參與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所導致資料無效之情況, 活動小組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參加者與得獎者亦不得異議。
6. 同意個人基本資料無條件授權於行銷活動範圍內處理及利用。
個資使用注意事項
1. 針對您於登錄本網頁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我們除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外, 更會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與具體作為, 來管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 以下為本公司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 請您詳細閱讀及了解。
2.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民政局為行銷、進行本抽獎活動及提供本公司各項產品訊息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
3. 蒐集資料類別:您提供於抽獎頁面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了解及同意本公司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僅限電話等資訊)。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1)期間:2025.2.8-2025.3.21 (2)地區:台澎金馬地區 (3)對象:參與本活動投票者 (4)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